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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规范和有效推进街道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2015-03-12 17:21

 关于扎实规范和有效推进街道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王红勇

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自治区总工会十一大总体部署,积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的内在要求。扎实规范和有效推进此项工作,对于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街道工会是具体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单位,有效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及独立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工作(以下简称为“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的中坚力量,直接引领着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的目标和方向,维护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与稳定,我们应该对街道工会工资合同签订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一、基本概况

近年来,兴庆区各街道工会按照区、市总工会关于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总体精神以及兴庆区工会关于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 “五个一”机制(即:一次签订工资合同的维权宣讲,一次老板工资集体协商知识培训班,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模拟演练,一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会,一段工资集体协商DV)的具体要求,全面组织、参与、督导辖区内社区、企业工会,开展工资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兴庆区共有街道工会11个,所有街道工会共计涵盖基层工会组织768个,职工66422人。因历史及地域环境的限制,独立建会的企业中中小企业工会居多,大型企业工会几近为零,共687个,占兴庆区所有街道涵盖工会组织总数的89.5%。区域性工会组织较少,共66个,占兴庆区所有街道涵盖工会组织总数的8.5%。行业性工会组织最少,共15个,占兴庆区所有街道涵盖工会组织总数的2%。各街道工会所辖建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率均达100%,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的知晓率达到30%以上,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的满意率达60%以上的建会单位达40%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遵循合同签订流程的科学性和合同运作的合理性 

总的来讲,工资合同签订工作是一项关乎职工利益的“暖心工程”,直接触动职工最敏感的神经和根本利益,因此,各街道工会工作的重头戏也就在此。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各街道工会非常关注遵循合同签订流程的科学性和合同运作的合理性,通常的运作模式和流程是“八步签订法”:第一步,在合同签订日(或续签日)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辖区各区域性、行业性及独立建会非公企业工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要约提示函,辖区各建会单位自收到书面要约提示函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提示回复函,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第二步,在合同签订日(或续签日)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辖区各区域性、行业性及独立建会非公企业工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要约邀请函,辖区各建会单位自收到书面要约邀请函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要约邀请回复函,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第三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议题如期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根据谈判的具体情况可进行二次、三次协商不等),全面商谈和敲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方式,工资增长机制、劳动安全生产条件,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等;第四步,将双方谈判确定的条款修正拟定在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草案中,并将整理好的草案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第五步,双方首席代表在职代会通过的合同上签字、盖章;第六步,将签订的合同送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第七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示;第八步,将公示后的合同送交上级工会、建会单位行政方,工会方各执一份存档归案。

(二)注重合同形式的规范性

兴庆区各街道工会很注重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规范性文本的制作,在草拟之初,各街道工会民管专职工作人员需大量查阅《劳动法》、《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注重督促、检查、指导辖区各建会单位由一方或双方起草的合同文本形式,并敦促其立足本单位实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正规合同格式拟制合同文本。同时积极与兴庆区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交换看法,咨询与听取律师意见,在借鉴兴庆区外兄弟工会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合同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三)讲究合同内容的个性化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的内容直接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维护,因此,合同内容的拟制工作是在广泛征询辖区单位各职工个体需求与意见的基础上成型的,是在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合同个性化服务旨要的集合。其具体做法是:针对具体企业,具体岗位职工,量身定制合同内容的标准条款,如:在工资分配制度月工资标准、奖金设置和发放 、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职工保险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等方面,都分别针对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不同工种职工严格核定工资标准,坚决杜绝抽象合同、模糊合同、不具体不具可操作性内容的合同现象发生。 

(四)合同紧贴企业现实经营状况

各街道工会特别坚持工资合同签订工作要紧贴企业现实经营状况这一做法,在体现职工这个弱势群体(相对于建会单位来说)利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利益。由此,在实际操作中,各街道工会与建会单位行政方商定工资增长水平和幅度时必须把持一个原则:即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当年本地区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既不能高于企业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能远离企业经济发展水平线,要与企业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劳资两利,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根本宗旨。

(五)坚持工资集体协商代表集广泛的代表性和综合谈判水平的复合型于一身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广泛代表性是指一个代表本身的资格问题,他必须能全权代表一方意志。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综合谈判水平的复合型则是指一个代表兼具高水准的谈判技巧和高水准的工会及法律知识水平。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必须集上述代表性、复合型于一身,缺一不可。在街道工会所辖建会单位具体组织工资集体协商会前,各街道工会都要求各所辖工会和企业要民主推荐选举和指定集体协商代表人选3-11名,双方人数对等,代表资格必须合法,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在集体协商会召开前,要特别注意对协商代表就工资协商内容、协商规程以及协商谈判技能进行专门集中培训,夯实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复合型的综合谈判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六)努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增强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实效

为努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增强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实效,各街道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严格遵循“三个合法原则”,即:双方主体资格合法,协商程序合法,协商内容合法;秉持“三个阶段”, 即:准备阶段:一要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主动向各建会单位行政方和职工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工资谈判知识、协商程序。二要依法产生协商代表,其中,职工方代表由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或由本单位职代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用人单位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书面委托的其他负责人担任。三要确定协商议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大多数职工的意愿确定协商的内容和议题。四要起草合同文本,根据协商议题由一方或双方在收集集体协商相关情况资料的基础上起草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草案。协商阶段要根据本地区当年经济形势和建会单位经营实际情况,把握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与节奏,找准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平衡点,经公开、公正、平等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双方代表签字。送审阶段应将合同在签订后10日内及时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全体职工公布;落实“三个成效”。即:工资集体协商结果让老板和职工满意,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让劳动行政部门放心,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的执行让企业和谐发展。

三、遇到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街道工会在工资合同签订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

一是在工资合同签订工作中所做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宣传的形式和载体缺乏新颖性,深入针求意见的职工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

二是对协商谈判代表的专门培训时间偏短,方式不灵活,效果不明显,缺乏对协商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知识的系统精讲以及与兄弟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过招环节。

三是非公企业老板及主要行政负责人对工会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程度及工会地位的认知度只停留在表层的了解和知晓,缺乏对工会知识的系统、综合掌握和研究。

四是对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生效后的实施执行过程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和有效处置手段。

五是普通职工对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的知晓率、认知度、和满意率并不十分高,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我们去探索和提升。

四、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作为工会组织,我们认为可以尽所能积极寻找一系列办法和途径解决好现实问题,力促街道工会工资合同签订工作扎实、规范、高效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的宣传与发动。密切联系各种媒体资源,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借助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型网络和现代传播方式,广泛深入职工中,进行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的宣传与发动、尽可能多地征求意见和交换看法,拓展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的知晓度,全面形成职工积极关心、参与、监督和管理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的大力支持。街道所辖建会单位在工资合同签订工作中必须紧紧依托党政,取得本单位党政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争取让本单位党政将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纳入单位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检查和指导。只有这样,工资合同签订工作才能更有序、更有效、全速推进,并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提质增效”的目的,否则,质量不会太高,实效不会太大。

三是强化老板和职工的同步学习与培训。积极谋划和分期、分批、分梯次举办工会业务知识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老板和职工进行工会常识、法律法规、工资协商谈判、合同签订等方面知识的同步学习与培训。努力搭建QQ群、微信群、现场演示会等相互交流学习平台,快速拓宽和改变建会单位老板和职工的工会知识结构,提升老板和职工综合素养,让其都能依法科学主动维护好企业利润与职工工资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是充分发挥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资源优势,不断强化基层集体协商人才队伍建设。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要全面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工会辖区建会单位规范、高效地开展工资合同签订工作,并及时对各建会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提出质疑,限期做出整改。同时,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传、帮、带”的作用和优势,积极组织各建会单位工资协商人员建立“边工作边交流,边交流边整改,边整改边提高”的常态工作机制,营造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进步氛围,不断强化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工会组织要密切联系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代表组织,充分借助其力量。街道工会在维护职工工资合法权益时,要充分运用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协商机制的力量,全面指导和科学推进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纵深开展,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联一道,齐抓共管,制定出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实施的有效监管措施,建立强有力的监管联动机制,全面协调和监督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高效执行。

六是立足街道工会工作实际,注重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的点滴经验积累和提炼。街道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过程中不能跑形式,打虚枪,而要积极探索开展工资合同签订工作的好方法,好点子,对维护职工工资的典型法律,经典案例,要认真进行摸索和尝试,注重调查研究,积累点滴经验,并及时提炼与总结,以便日后更好地服务于职工,维护好职工工资根本利益。

七是重点打造和培育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谈判技巧。实践中,要重点针对各建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谈判技巧进行打造和培育,探索开展巡讲、网络课堂等培训方式,并坚持理论讲授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现场观摩、案例分析、模拟谈判等培训与考核认证、培训机构颁发证书相结合。让广大工会方代表、行政方代表渴望敢谈、能谈、会谈、谈出成效的梦想变成一种现实和可能。让职工真正成为工资集体协商的最大受益者,成为和谐企业建设和发展的共享者。

八是高度重视和坚决执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后的评估环节。评估环节是对工资合同签订工作质量、执行效果、企业和职工对合同签订满意度以及社会效应的有效评价,是科学检验和着力改进工作的必经程序。因此,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后的评估环节显得尤为重要,应特别关注,坚决执行。

(作者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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