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会、各局委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构建大调解体系考核要求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建制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银川市总工会
2014年4月16日
关于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建制
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切实发挥各级工会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经银川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建制集中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截止9月底建制率要达到90%以上。通过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制宣传教育、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和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力争将6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化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
通过按照企业名录实地核查,做到对未建制企业数量清、所处区位清、未建制原因清。突出抓好劳资纠纷多发、劳资矛盾较大或劳动关系存在不稳定因素的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健全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抓紧调整健全。
用工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企业应当建立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用人单位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用工在20人以上(含20人)、5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在企业内部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聘任1至3名专(兼)职调解员,负责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调解员一般由企业工会组成人员、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或职工代表推荐的人员担任。
(二)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等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
1.在全市各级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做好本地区裁调对接工作,在乡镇、街道具备条件的司法所劳动争议调解室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建立相互协调的工作联动机制,配合司法所、社保所完善劳动争议的预防、预警机制,把工作重点向企业比较集中的村和社区延伸。在全市各级职工服务中心探索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劳动争议调解员可以兼任劳动法律监督员),加强与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的联系,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并完善情况通报、联合检查、重大案件会商制度。
2.以企业集中的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商贸楼宇等为重点区域,在劳动争议多发的餐饮服务、建筑等行业以及用工在20人以下的企业尚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小型企业,建立健全由职工和企业双方代表为基本构成单位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创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灵活、快捷、有效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式。
3. 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坚持按需培训、分级培训原则,采取培训考试、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形式,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强化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推动新形势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4. 加强工会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实行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全程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组织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围绕“七个一”(送去一堂法制宣传课,参与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参加一次劳动争议调解,开展一次劳动法律监督,提供一次法律援助,代理一次职工合理诉求,对不合理诉求职工提供一次心理疏导)为基层工会、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发挥好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中的作用。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基层工会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建制集中行动的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2.建立台账,定期上报。各县(市)区及局委工会每季度上报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汇总表、准确数据,各县(市)区工会每月不少于一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信息,发送至市总工会法保部邮箱。
3.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专项工作将列入法保部年底考核主要内容,各基层工会要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纳入各种评先选优工作之中,做好信访接待中劳动争议的甄别、协调处理及统计工作,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参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评选。
4.建立调解员办案补助制度。按照银人社发【2013】437号文件,为了更好地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调动企业、商会(协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按照“以案定补”原则,企业、商会(协会)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办案补助制度,具体办案补助标准由企业、商会(协会)调解组织,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参加办案调解员人数确定,办案补助经费从本单位调解工作经费中列支,无调解工作经费的,由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承担。
邮箱:ycszghfbb@126.com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时间:
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总人数 | 调解工作主要负责人 (标写3人以上)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标明工会所属企事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汇总数据及建制率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