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银川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决定,对2017年考入高中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予以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工会隶属关系在银川市总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具体条件为:
家庭生活困难
1.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以下,月人均收入低于660元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660元,但低于800元的职工(农民工),由于工伤致残、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或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的职工(农民工);
3.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660元的职工(农民工),但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累计医疗费用(已救助过的,医疗费用不再累计计算)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60%,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农民工)。
(二)初中三年品学兼优。
(三)中考成绩达到银川市2017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符合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
二、资助办法及标准
按照考入高中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予管理要求,对符合招录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每年进行资助,并建立回访机制,动态进行管理。具体为:
1.建立长效机制。在银川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招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招录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学生,由银川市总工会每年给予每名学生3000元的资助,直至高中毕业。
2.动态跟踪资助。招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参加高考成绩优秀,符合“金秋助学”标准的,上大学期间银川市总工会每年继续予以资助,直至大学毕业。
三、招录程序
1.凡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应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包括困难职工本人和子女的身份证)、考生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准考证、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新录取通知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失业证明,农民工须提供期限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填写《2017年银川普通中学“工会班”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调查核实、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负责人逐级签字盖章,报银川市总工会审批。
2.各县(市)区工会、各局(委)工会和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在调查受助人基本情况属实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及时将受助人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软件系统,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备案工作。
3.受助学生名单经市总工会审核确认后,反馈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银川市总工会提供的受助学生名单,逐一进行核实确认,并将录取核实的受助者名单反馈至银川市总工会。
4.银川市总工会根据市教育局反馈的录取受助学生名单,逐户进行走访,情况属实且为在档困难职工的,由市总工会直接将助学资金汇入困难职工工会会员卡;属新增困难职工的,由市总工会为其办理工会会员卡,并汇入助学资金。情况不属实的,直接取消助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凡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同等条件资助的学生不再享受困难职工家庭资助。
四、管理措施
1.银川市总工会按照建档困难职工管理规定,在资助受助学生的同时,每学期对其家庭走访一次,精准识别困难职工的数量、规模、分布、类型等情况,分析致困“病源”,仔细甄别致困“根子”,做到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注销。同时建立与教育部门及普通高中学校经常性联系的长效机制,通过不定期走访学校了解学习思想情况,切实建立起关爱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成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资助活动的深入开展。
2.银川市教育局按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考入高中资助的有关规定,切实监督学校抓好受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不定期联合市总工会对受助学生进行回访,帮助其解决学习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受助学生安心学习,完成学业。
3.银川市普通高中学校除健全受助学生档案外,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每学期结束后,对受助学生逐一进行综合评价,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鼓励积极上进的学生,激励其他学生努力学习,最大限度地激发受助学生的学习热情,促使其健康成长。
五、工作要求
抓好受助学生的录入、教育和管理,是各级工会组织和教育部门的共同责任,对进一步落实工会“精准帮扶”,扩大“工会班”品牌社会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形成推进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工会、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把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资助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活动的落实工作,切实增强活动的影响力、感召力,形成帮扶救助困难家庭,推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资助的有效合力。
二是要认真审核,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开展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是抓好“工会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基层工会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学校,尽快把辖区内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情况摸清摸实,同时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申请及资格审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基层工会提供的受助学生信息,着力做好招录学生信息的核实工作,保证人员信息相符、基本情况属实,确保招录困难职工子女一个不落的得到资助。
三是要加大宣传,切实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工会、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资助活动的意义、招生政策、报考办法及招生程序等的推进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在全社会营造资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浓厚氛围,着力让困难职工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银川市总工会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3日
2017年银川市“工会班”招录审批表
学 生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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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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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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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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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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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 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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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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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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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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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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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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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 助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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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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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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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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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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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入低保 (低保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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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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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 月 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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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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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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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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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致困原因(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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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 (乡 镇、 街 道工会)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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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委、县(市)区工 会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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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