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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2018-07-26 17:24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切实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让困难职工家庭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宁工办通〔201870号文件精神,银川市总工会决定20187月至9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符合银川市困难职工(农民工)建档标准的高校(国家统招二本以上,军队院校除外)在校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助学救助类困难职工建档标准为:家庭年度总收入减去子女年度学费支出,加上工会助学资金后,家庭实际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二、帮扶内容

   (一)金秋助学活动

1.助推就业政策落实。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中央及地方政府助学和大学生就业政策的落实。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助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高校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特别是生源地贷款)等助学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都能享受到制度安排和政策覆盖,努力做到应享尽享。同时要加大对自治区助学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动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发挥政府的主渠道作用。

    2.实施分类帮扶救助。根据每户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金秋助学活动帮扶对象,统筹兼顾,因户施策,分类扶助,提高助学帮扶的针对性。鉴于国家不断加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的帮扶力度,工会组织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入学前的帮扶工作。各基层工会组织要不断丰富金秋助学活动方式,通过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推动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公共教育体系,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上学。

    3.注重开展思想教育。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智力帮扶。假期各基层工会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参观、举办主题夏令营、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实践等形式的活动,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鼓励受助学生继续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4.统筹开展各类服务。各基层工会在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和就业帮扶的同时,着力解决其他职工的现实困难,依托职工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企业、园区、楼宇等单位,通过引进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为不同年龄段的职工子女提供全日托、晚托、暑托、寒托等各类形式的托管服务。

     5.异地协作实施服务。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与受助学生高校所在地工会的联系,形成生源地和高校所在地工会的协作帮扶模式。对在外省市上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各基层工会要充分利用跨区域帮扶网络,积极与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高校所在地工会联系沟通,各基层工会提供其家庭信息情况,高校所在地工会帮助困难职工子女落实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及时与各基层工会交流信息。

(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1.认真摸清底数。结合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阳光就业和助学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帮扶档案,对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子女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特别是已实现就业人数、需要工会帮扶人数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确定工作目标。积极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要实现全覆盖,帮扶就业率达到60%以上,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100%,通过扎实工作,力争使需要帮扶的对象全部实现就业。

3.广泛组织动员。要主动加强与企业的协助,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要通过单位或个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劳动模范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努力实现就业。认真落实好工会推动未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补贴政策。

4.拓宽服务渠道。努力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要发挥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的作用,并积极和人社局、职业介绍所等机构紧密合作,广泛搜集企业用工需要信息,通过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洽谈会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为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对愿意接受培训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各级工会要将他们纳入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范围,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要积极推动开展校企对接等形式的劳务协作,批量组织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加大对其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

5.监督普惠政策落实。各基层工会要联合人社、教育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要发挥政府在就业和助学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中央及地方政府就业、助学各项政策的落实,推动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帮助符合国家就业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培训就业政策。

(三)助学程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在档困难职工档案资料及《2018年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审批表》由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或街道审核并公示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核。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把关,逐一入户走访核实,确认无误后逐级审批报送。市本级所属局委及企业务必于813日前将申报名单及困难职工材料报银川市职工服务中心。

3.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要将调查摸底符合受助条件的困难职工人员状况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软件系统,与纸质材料一并建档备查。

   (四)救助标准    

1.今年考入高校的受助学生补助标准为:区内每人4000元;区外每人5000元。

2.往年考入高校的受助本科生(仍符合救助条件的)补助标准为:区内每人3000元;区外每人4000元。

    3.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实行全市统一的救助标准,各县(市)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救助标准。

三、活动安排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从7月开始,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7—810日):摸底调查。制定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着手摸清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具体情况,重点摸清本地区、本单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人数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确定本年度助学和就业帮扶目标。

第二阶段(810—825)组织实施。公示和核实助学对象,在新学年开学前将助学资金发放到困难学生本人,确保每个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上学。根据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求,通过就业援助和创业帮扶等手段,为其提供就业见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服务一条龙、一对一全免费服务。

第三阶段(825—831日):检查总结。加强对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83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银川市职工服务中心处。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调查摸底,健全助学档案。研究制订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重点帮扶和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

(三)丰富助学手段,增强救助实效。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努力使他们顺利实现就业。

(四)严守政策法规,规范工作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使用专项帮扶资金进行帮扶的,要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会员卡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五)做好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推广、宣传困难职工家庭助学和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人:       

联系电话:(09515111060

电子邮件: ycszghfbb@126.com 

 

    件:1.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18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3.2018年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审批表

4.2018金秋助学"救助困难职工统计名单

             

                              

 

                              银川市总工会

                                      20187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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