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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总工会主要职责
2016-06-12 11:31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决议。

  2.依照《工会法》、《中共工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包括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3.对全市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本市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监督检查工会各项规章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研究工会工作理论政策,为本市各级工会提供政策理论咨询服务。

  5.研究确定全市工会组织体系,指导建立基层工会组织,贯彻执行工会干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协管县(市、区)、局(委)及全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培训计划,负责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6.开展“工字号”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经济建设。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工程;调查研究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调查研究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开展银川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举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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