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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总工会“五个强化”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
2018-07-12 10:38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要求,贺兰县总工会在《五年规划》收官之年进一步强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开展春季要约行动作为一季度重点工作,制定推进意见,整合各方力量,狠抓推进落实。通过召开推进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在全县形成春季要约行动的声势和氛围。

二是强化目标考核。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本单位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评价工作,对街道、园区的工资集体协商,以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实行目标考核,规范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

三是强化质量提升。围绕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将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等重点问题列入协商内容。

四是强化培训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现场观摩、召开研讨交流会等方式,对协商代表进行培训,进一步促进协商代表谈判能力水平。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协商代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协商代表的作用。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坚持工资协商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积极探索建立职代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的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的行政监督和工会组织的劳动法律监督作用,为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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