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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4-05-04 14:30

  总工发[2008]11号 

  关于200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两办”通知要求,总结厂务公开推行10年来的经验,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主线,以国有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保证,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动力,不断探索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载体新形式,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继续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求,切实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今年上半年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将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进一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坚持在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提高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的建制率和覆盖面。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行业,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在集团企业积极探索和完善集团企业职代会制度。经过努力,力争在2008年至2012年5年间,实现已建工会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全覆盖,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制订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

  坚持发挥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围绕产权转让、股权激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企业重大问题,职工关心的收入分配、职业培训、带薪休假及企业年金等切身利益问题,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等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加大公开力度。 

  继续把改制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要积极参与和监督企业改制相关政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坚持企业改制、关闭破产方案等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分流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做到企业改革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能实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无效。

  继续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点工作领域。在非公有制企业大力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同时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与职代会这一基本形式相适应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其他形式和制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围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职工工资水平和支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开展调研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努力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

  开展好第五次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在各地自检、互检的基础上,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将带队进行重点检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各地要动员并整合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开展调研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解决办法。

  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推行厂务公开10年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围绕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广大职工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从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等重要课题,结合企业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探索研究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思路和理论,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理论。开展厂务公开推行10周年纪念活动,加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将举办纪念厂务公开推行10周年座谈会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高层论坛,开通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站等,不断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社会共识和影响。

  四、努力推进立法工作,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要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和配合国务院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积极推动地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立法工作。已经完成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立法工作的地方,要推动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执法检查,把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尚未出台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方的立法经验,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努力构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制,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地要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指导力度,不断探索、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丰富内容,规范程序,建立评估和督导制度。把职代会作为企事业单位推行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与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平等协商制度等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融入到现代企业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中,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相结合、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相结合的综合效应。

  五、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保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目标考核之中。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和各自的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要注意加强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察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0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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