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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凤城工匠”助推奖励办法
2019-11-14 14: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和《关于建设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弘扬大国“工匠精神”,激发我市广大职工学好技能、用好技能、提升技能的热情,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的空间,特制定本办法。

一、助推适用范围

当年取得国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附件《银川市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名录》确定的范围为准)且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银川市的企业职工。重点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现代纺织、葡萄酒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十大产业”和高、精、尖技术领域内职工。

二、助推奖励条件和标准

符合助推范围和条件,且获得当年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证书的职工。其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每位职工当年只享受一次奖励)

三、助推认定程序

(一)申报材料。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填写《银川市“凤城工匠”助推奖励申请表》(2份)、《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工会证明材料1份,本人宁夏银行银行卡复印件1份且通过银川市总工会普惠化服务工作平台进行申报。

(二)资格认证。申报材料经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报送上级工会初审合格后,上报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人才工作服务局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认定。

(三)奖金发放。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人才工作服务局联合审核后,市总工会将助推奖励资金直接汇入职工本人银行帐户(宁夏银行银行卡)。

(四)申请时限。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奖励条件的职工,最迟需在年的1110日前向市总工会提出申请。(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各县<市>区、局<委>、直属企事业工会统一上报相关材料<含汇总表>)。超过时限的,市总工会不予受理。


附件:1.银川市“凤城工匠”助推奖励申请表

      2.银川市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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